11月20日下午,学校在蒲河校区校部办公楼306会议室召开了“辽宁大学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先进个人”评审会。校党委书记周浩波、校长潘一山,副校长孙士国、李淑云出席了会议并担任评委。
会上,周浩波书记对此次基层党组织推荐的40名教职工的学习热情与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他强调,要切实推进我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进”工程不断深入,充分发挥此次先进典型的榜样引领作用,激励全校教职工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加快我校世界一流学科大学建设、更好地服务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贡献力量。
会上,评审专家组对40名教职工的申报材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并按照评审标准选出“辽宁大学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标兵”5名,“辽宁大学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先进个人”15名。
本文来源:党委教职工工作部